濟建設字〔2015〕11號
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推進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數字化
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各縣(市)區和高新區建委(建設局),各開發建設、勘察設計、圖審、施工、監理、質監等單位:
多年來,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以下簡稱“設計文件”)一直采用“曬藍圖”的方式,目前,這一傳統方式因其自身固有的特點,已難以適應建筑業信息化的要求。為全面提高我市勘察設計行業信息化水平和設計質量,提高工作效率,促進節能減排與科技進步,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建市〔2014〕92號)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推進設計文件數字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設計文件數字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統籌安排,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設計文件數字化是指在工程設計、專業配合、校審、簽章、出圖、變更、傳輸、存檔以及施工圖審查等環節全部通過網絡平臺來實現,交付施工的設計文件直接通過計算機打印帶有電子簽章的白圖或電子圖紙,改變過去“曬藍圖”的傳統做法。這種方式不僅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而且能極大地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增強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同時,可節約大量紙張,將有力促進節能減排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社會意義。全市各勘察設計企業、施工圖審查機構應高度重視,將設計文件數字化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制定計劃,明確任務,強化責任,統籌安排,積極做好軟、硬件建設和人員培訓等各方面的準備工作,務于規定日期前達到全面運行設計文件數字化管理工作的各項條件。城建檔案管理等有關單位要及時進行調整,采取必要措施以適應設計文件數字化管理工作。
二、穩步有序推進設計文件數字化管理工作
本著積極穩妥、分階段分批次推進的原則,確定設計文件數字化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2016年6月1日起,所有甲級勘察設計企業報送審查的設計文件,均應實行數字化。
(二)自2016年12月1日起,所有勘察設計企業報送審查的設計文件,均應實行數字化。
對于在限定日期前勘察設計企業交付的數字化設計文件及打印的白圖,建設單位應當接受。
簽訂工程設計合同時,建設單位應根據上述設計文件數字化管理工作統一時間安排,在合同中約定白圖或數字化交付,或采用二者并行的方式交付,鼓勵采用數字化交付。
三、明確設計文件數字化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
(一)交付建設單位的電子圖紙和白圖應符合國家設計制圖標準,并應具有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的單位和相關人員電子簽章。電子圖紙應采用PDF格式。
(二)單位和相關人員的電子簽章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三)對于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設計變更,設計單位和相關人員應重新進行電子簽名;對于涉及結構安全、平面功能、主要系統等影響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大變更,應經原審查機構審查批準并進行電子簽章后方可交付,并與原設計文件應一并作為竣工圖存檔。
(四)交付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的白圖,其紙張和油墨的耐久性應符合規定。
(五)提倡建設、設計、施工等企業和相關管理部門采用數字化交付和接收。
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12月11日